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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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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青年教师教学过关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9日   作者: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点击:[]

各教学院(系):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本学期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过关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有过1年的助教工作,独立开课2学期及以上的青年教师。

(二)副教授职称以下、由非教学岗位或由企事业单位调入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独立开课2学期及以上的青年教师。

(三)在最近的连续两次教学评价中,在教学院(系)排名处于最后一名的青年教师不具备申报资格。

二、考核内容

(一)教学资料

本学期前,连续2个学期的教学大纲、教师的教学计划、教案、教学课件、听课笔记、教学反思、学生作业批改记录、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一式1份)。

(二)课堂教学

专家组根据被考核教师的教学课程表随机听课,每位专家对被考核教师课堂教学听课2次,并填写《青年教师教学过关考核项目评分表》(附件2)。

(三)教学评价

被考核教师连续2个学期的教学评价成绩。

三、考核程序

(一)符合考核申请条件的青年教师填写《青年教师教学过关考核评审表》(附件1),向各教学院(系)提出申请。

(二)各教学院(系)根据申请教师提交的教学资料和实际授课情况进行初评,并填写《青年教师过关考核教学评价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青年教师教学过关考核材料审核汇总表》(附件4)。初评合格者推荐到学院参加考核。

(三)考核专家组,按照考核内容对青年教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考核结束,经专家组评议、学院审批后通报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参加考核的青年教师。

四、考核时间及安排

(一)截止到3月17日,各教学院(系)将初评合格者的《青年教师教学过关考核评审表》(附件1)统一汇总后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二)截止到3月31日,各教学院(系)将被考核教师的教学资料统一汇总后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三)4月5日-5月5日,专家组审核教学资料并对被考核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考核。

(四)5月8日-5月12日,召开专家评审会,通报考核情况,反馈考核意见。

青年教师教学过关考核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被考核青年教师参评讲师任职资格和岗位聘任或指导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希望有关教学院(系)及参与考核教师认真对待,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1、青年教师教学过关考核评审表.doc

22017青年教师教学过关考核项目评分表.doc

32017过关考核教学评价情况统计表.xls

42017年青年教师教学过关材料统计表.xls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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