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现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部分)的通知》,请参照该通知认真执行。有关要求如下:
1.我院申报推荐指标为2项。
2.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在研项目无故终止)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4.申报人员请联系教学科研处,教学科研处分配申报账户后,申请人自行登陆“山东省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User/CurrentUnitApplicantList.aspx)下载申请书,按要求认真填写(一式三份)并于2月25日前报送至教学科研处。教学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统一报送至东营市科技局。《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部分)项目指南》可登陆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sdstc.gov.cn/gggs/1000008863.htm)下载。
5.未定事宜,请联系教学科研处。
联系人:李军 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015 7396212
报送地点:石大校区主楼307室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部分)的通知.docx
教学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