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引领激励学院广大女职工勤奋工作,巾帼建新功,岗位争优秀,在促进学院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经学院(2015)第29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于2016年“三八”节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女职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方法:
1、学院在职女职工均可参加评选。
2、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将推荐人上报到学院工会女工委。评选推荐小组应当包括:所在工会委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本工会所包含的学院中层正职,并由工会主席担任评选推荐组长。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踏实工作,爱岗敬业,在学院新机遇新启航新发展中锐意进取、奋力拼搏,为学院建设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3、努力提升工作业务能力,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更新观念,积极倡扬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人正派,团结务实,自主意识强,群众威信高。
4、专任教师教学效果综合评价在所属教学院排名前列,其他女职工综合测评在本单位排名前列。
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
1、先进女职工名额分配见附表1。
2、当选者需认真填写上报推荐表(附表2)并加盖党支部公章,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版。(“主要先进事迹”一栏不超过五百字)
3、报送时间:推荐表请于2015年12月25日前报送学院工会办公室。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先进女职工名额分配表.doc
2、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先进女职工推荐表.doc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