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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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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1日   作者:账务处   来源:账务处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相关纳税人需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为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请大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及时完成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指南如下。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彭文娟、肖瑜,联系电话7396123。

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2022年3月1日-2022年6月30日(建议5月31日之前完成)

二、预约办税流程

想要在3月1日-3月15日办理汇算的教职工,需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三、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并登陆“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第二步:选择“2021年度”进行申报(因未到申报时间,暂显示未开始)

第三步:点击“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可快速进行申报。

注:如点击“我要填报空白申报表”,则需要手动填写: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

第四步:确认“个人基础信息”“任职受雇单位”,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查看“收入和税前扣除”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①如2021年涉及年终奖发放,在工资薪金主页面,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进入奖金设置。您可以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税计税”,也可以“单独计税”,可在未提交申报前尝试不同的选择,“返回”申报页面查看计税结果,比较选择最优方案

②如果查看的“收入和税前扣除”信息有误,可以返回重新填写。

第六步:完成税款计算后,可“申请退税”或“缴税”。税款计算后,如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下,点击“享受免申报”,则无需缴纳税款。

如果银行卡不在身边,或者暂时不想缴税或退税,可以点击【暂不处理,返回首页】。后续可再次发起申请。

财务处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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