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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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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及开学前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作者:纪检审计处   来源:纪检审计处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新学期伊始,新生马上入校,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现将开学前后及节日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理解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单位要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各单位党员干部要明确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搞封建迷信及各类违法活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教育部“六条禁令”。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学校纪检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进行及时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7396565 7396050

举报邮箱:slxyjsc@126.com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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