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5号)精神,学院将于近期开展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5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经过充分地论证、修改、完善后,可参加此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由各单位择优推荐,推荐指标为1-2项。
2.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专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年龄55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近3年(2013年至2015年)面向本校本专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每年不少于96学时(学校行政管理人员除外,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在研省级教改项目。
3.项目主持人须按照省厅文件通知(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报《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填报《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打印(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11月28日报送至教学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请各单位切实遵守报送材料的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4.具体申报要求,按照省厅文件执行。
未尽事项,请联系教学科研处。
联 系 人:邵青华,李军
联系电话:7396187,7396015
附件:1.
鲁教高函〔2016〕15号教改立项通知.pdf
2.
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3.
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4.
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教学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