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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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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1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职工管理监督与激励约束,建设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4年度职工考核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议内容

坚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对职工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不同类型的人员各有侧重。对管理干部,重点考核评议践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好干部标准和年度责任指标完成等方面情况。对一般管理人员,重点考核评议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履行职责等情况。对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评议品德素质、廉洁自律、工作业绩、技术能力、专业知识等情况。对技能操作人员,重点考核评议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工作业绩等情况。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考核评议方法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院领导的考核由理事会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学院负责,一般职工的考核由各单位负责。为简化程序,年度考核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结合起来一并进行。

考核评议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述学述职述廉。被考核人要对2014年度的个人学习和思想政治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分管工作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工作作风和廉洁从业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学述职述廉。中层干部的述学述职述廉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进行。一般职工的述职由所在基层单位组织进行。

(二)民主评议和测评。民主评议要在被评议对象的述职范围内进行,形成评议意见。中层干部的民主测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由学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一般职工的民主测评由各党总支负责组织进行。

(三)签署考核意见。各级领导要根据职工年度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对每位职工签署综合评语,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作出考核等次。中层干部的综合评语、考核等次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呈送分管领导签署。

(四)形成考核结论。各单位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结合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对职工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的考核结论,将考核结论记入职工《年度考核表》。中层干部的考核结论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和单位考核结果后,呈送学院主要领导签署。一般职工的考核结论由本单位正职签署。

三、考核结果的反馈与利用

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由学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反馈,一般职工的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负责反馈。各单位要对考核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促进广大职工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中层干部年度民主测评信任率(优秀票数与合格票数之和占总有效票数的百分比)达不到80%的,予以诫勉;连续两年被诫勉,经组织考察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予以解聘或免职。信任率达不到70%,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予以解聘或免职。一般职工民主测评结果处于本单位末位的,由所在单位领导谈话诫勉。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考虑,提前安排,确保职工年度考核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坚持主管领导评价与职工群众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切实做到考核评议的客观公正。

(三)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考核方式,健全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对职工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并结合考核评议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活动,进行有效沟通,进一步查问题、找不足、抓整改,正作风、强能力、树形象,全面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考核评议工作要在2015年1月10日前结束。各单位要按时将《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报送学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附表1: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A3).doc

附表2:技能操作人员年度考核表(A4).doc

附表3:职工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xls

附表4:2014年中层干部测评时间安排表.xls

附5.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新版).doc

2014年度职工考核评议工作有关说明.doc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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