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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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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1日   作者:教学科研处   来源:教学科研处    点击:[]

校属各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规办〔2018〕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

我校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详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下载地址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djky.net/)下载。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1.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各单位统一将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及申报材料汇总表。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教学科研处,电子邮箱: 2247878640@qq.com(邮件主题为:全规办+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所有上报材料须各单位审核后统一于2018年1月26日报送至教学科研处205房间。

联系人: 胥宇鲲

联系电话: 7396212

                  附件.zip

 

 

教学科研处

2018年1月11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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