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学院科研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我院2016年度省厅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在研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研究项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等。
二、年度检查的内容:包括研究计划进展情况、经费开支情况、重要事项变更、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开展后续研究工作的方向及措施等。其中,项目经费开支要严格执行立项单位及我院财务管理规定。
三、年度检查报送材料: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相关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认真填写《年度进展报告》或《中期检查表》(一式3份);预计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者还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注明变更原因,申请延期结题。项目承担单位将各项目材料审核汇总后,填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省厅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汇总表》(一式1份),于5月13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学科研处。
四、拟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各类别《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办法》的要求,提前一个月向教学科研处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同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省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1份),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结题验收材料。教学科研处形式审查后,将按照程序上报各立项单位审核并组织专家结题验收。
五、因故无法完成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撤项报告终止项目研究,经教学科研处审核后报请有关立项单位审批。
六、对于不按规定报送《年度进展报告》或《中期检查表》以及研究进展缓慢、经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按照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冻结项目经费使用并限期整改,或视情况向立项单位提出撤项申请。
七、相关表格请查阅教学科研处网站-学术研究-研究项目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科研处。联系人:李军,胥宇鲲;联系电话:7396015,7396212;报送地址:石大校区主楼307室。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省厅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题工作,采取鼓励政策和得力措施,不断加强省厅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充分引导和调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促进和提升我院科研工作出成果、上水平。
教学科研处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