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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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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作者:教学科研处   来源:教学科研处    点击:[]

校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鲁社科奖办字〔2018〕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规定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好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工作。

我校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报成果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

2.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网上审核通过但未被推荐到省评奖办的成果仍可以继续参评)。重复申报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五年参评资格。(详见附件1)

3.申报者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需到教学科研处备案。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成果发布、查新查重、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审核、客观赋分、专家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

1.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2月23日0时至3月30日24时,逾期服务器不再开放(网址:http://123.232.119.103:8083/pjsb/)。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填报成果内容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2.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3.成果发布

申报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者可以随时补充或更新有关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属实,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成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

4.推荐名额

20184月6日前教学科研处将组成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对申报成果进行客观赋分,并与申报者进行沟通,确保准确无误(客观赋分要严格掌握标准),最终结果以省评奖办组织的专家客观赋分为准。

三、书面材料报送

每份成果报送如下纸质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一式3份,其中1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以及授权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它2份做匿名处理。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2.申报的成果

一式3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1份原件和2份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1份原件和2份匿名原件。

3.参评成果反响情况

一式3份,其中2份匿名,一律装订成册。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消息、县(市区)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部门及中型企业以上单位(大中型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界定,具体认定指标以企业所在地工商或税务等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准)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方案等原件物证,并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或领导所在单位证明)、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课题类成果反响情况装订时,以下两种用于查新的反响材料集中放在前面,以便客观赋分查找:一是以著作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成果的反响材料;二是以论文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级别刊物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论文的反响材料。课题其它反响材料放在后面。

4.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查新报告

申报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查新报告一式3份,2份匿名。

5.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

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式3份,2份匿名,申报者在实名首页手写签名。

6.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申报者(第一作者)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注明“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用”。

7.外文类成果加报材料——中文译文

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一式3份,2份匿名。

8.课题类成果加报材料——立项书和结项书

课题类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3份、2份匿名),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优秀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3份、2份匿名),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一律退还。

9.著作类成果加报材料——CIP核字号网上检索页

著作申报者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1份并手写签名。

10.推荐成果明细表

报送成果时,需同时报送申报者成果明细表,并录入每项成果的客观得分。纸质版由科研处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科研处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

11.客观赋分表

每项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具体到每个小项的分值。

12.推荐意见表

推荐成果需教学科研处组织专家认真审读,确保不出现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观点和言论,由分管科研负责人手写签字。

以上书面材料,请各单位2018年4月19日统一报送至教学科研处205房间。

四、其他事项

1.评奖实施细则、评选表、查新方式方法、查新表、授权推荐单位评选意见表等均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2.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联系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邮 箱:2247878640@qq.com

    附件1: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doc

    附件3: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doc

    附件4: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方式方法说明.doc

    附件5: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表(论文、著作类).doc

    附件6: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表(课题类).doc

    附件7:智库成果相关条件.doc

    附件8: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doc

                                                                                                                  


                                                                                                               教学科研处

2018年1月16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东营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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