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清明、五一、端午节假日安排如下:
清明节:4月4日-4月5日放假,4月6日(周一)教职工上班,学生上课;
劳动节:4月29日-5月3日放假,5月4日(周一)教职工上班,学生上课;
端午节:6月20日-6月21日放假,6月22日(周一)教职工上班,学生上课。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打印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0号 邮编:257061
鲁ICP备20220115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