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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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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构调整及干部岗位变动后固定资产交接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3日   作者:   来源:学院资产设备处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配合学院机构调整和干部换届工作,做好办公类资产的有序交接,确保各部门调整前后资产账目、实物对应准确无误,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资产交接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原则

本次机构调整和干部换届所涉及的人员原岗位所用的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原则上“物随人走”,需在原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后带入现在工作岗位,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办理调拨手续。

二、交接时限

固定资产交接手续应在到新岗位任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交接内容

因工作需要配备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由本人在工作中使用、借用或保管的固定资产。

四、交接方式

(一)单位内部变更领用人

岗位变动后固定资产留在原单位的,需变更资产使用人。学院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系统中通过“变动申请”办理变更使用人手续,并打印《资产变动单》,原使用人和现使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资产设备处备案;油田资产需及时告知资产设备处并将原使用人、现使用人签字的资产交接清单送资产设备处,由资产设备处在资产系统中修改。

(二)单位之间资产调拨

岗位变动后固定资产需要带至新单位的,需要完备资产调拨手续。学院资产由原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系统中通过“变动申请”办理部门调拨手续,并打印《资产变动单》,调出单位的负责人、经办人及调入单位的负责人、经办人均须在调拨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变动单一式三份,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各持一份,一份送资产设备处备案;油田资产由原单位及现单位资产管理员共同至资产设备处完善资产调拨手续,调拨单一式三份,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各持一份,一份留资产设备处备案。

五、交接要求

(一)做好固定资产交接工作,是确保学校固定资产账实相符的重要基础之一,是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各单位固定资产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的重要保证。请各单位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固定资产交接工作,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防止固定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的情况。

(二)调入、调出单位要安排好固定资产交接工作,做好监督,离任人员要积极配合。在固定资产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资产设备处联系。

(三)机构调整、人员流动形成的闲置资产,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及时报资产设备处,由资产设备处进行统一调配。

(四)所有岗位变动人员使用的资产设备调动前必须与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交接核对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处置固定资产。

学院资产设备处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7396058。

学院资产设备处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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