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增强师生的参与性,现将评选2018年宣传报道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捕捉、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比较突出。
2.作品质量高,有一定的采用率。本年度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有正面报道学校的新闻稿件,或在校媒发稿3篇以上。
3.新媒体作品产生影响力。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或在宣传部备案的各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文章阅读量超500次。
二、参评对象
全体教工和在校学生(需为大学生记者团或各院校媒组织的学生记者)。
三、评选办法
1.教工先进个人各单位推荐1人,学生先进个人各教学院推荐2人。
2.组宣处将组织人员对被推荐人员的发稿数量和权重综合打分后进行评定。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本次评选,认真总结。通过评选,发现培养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把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请各单位于12月26日下午5时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报送至组宣处。联系人:汤雅君,电话:7390706。
组织宣传处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