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及时、准确的反映学院的财务状况,各单位本年度1-10月份已发生的经济业务请及时到财务资产处办理结算手续。已借备用金尚未办理核销及已出差返校尚未办理报销手续的请尽快办理。
财务资产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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