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此项工作政策性强、要求严。为了保证广大教职工充分享受税改红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教职工必须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的APP“个人所得税”客户端填写申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2.教职工应当对申报的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照相关规定留存资料以供税务机关核查。
3.学院职工务必在1月17日前申报完毕,本月即可进行扣除。(任职受雇单位: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纳税人识别号:370502493400044)
4.油田职工暂缓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 手机APP操作流程.ppt
财务处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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