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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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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作者:教学科研处   来源:教学科研处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按照学院科研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我院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一)2015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

(二)2013年立项、批准延期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

二、年度检查的内容

包括研究计划进展情况、经费开支情况、重要事项变更、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开展后续研究工作的方向及措施等。其中,项目经费开支要严格执行我院财务管理规定。

三、年度检查报送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石大胜院教发[2015]27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或《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一式3份)。

(二)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者须填写《校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或《校级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一式3份),注明变更原因,申请延期结题。

(三)各项目组需同时报送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

(四)项目承担单位将各项目材料审核汇总后,填写《2016年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一式1份),于1130日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学科研处。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不按规定报送《年度进展报告》以及研究进展缓慢、经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严格按照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冻结项目经费使用并限期整改,或视情况予以撤项另行处理。

(二)相关表格请查阅教学科研处网站-学术研究-研究项目下载。联系人:胥宇鲲,张少丹;联系电话: 7396212;报送地址:石大校区活动中心205室。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学院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采取鼓励政策和得力措施,不断加强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充分引导和调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促进和提升我院科研工作出成果、上水平。



                                                                   教学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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