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完整、准确的反映学院的财务状况,请各单位对本年度1-11月份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到财务资产处办理结算手续。对已借备用金尚未办理核销及已出差回来尚未办理报销手续的,请尽快到财务资产处办理。
财务资产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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