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请各单位根据学院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工作计划,认真测算本单位2017年经费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1.预算编制要做到费用需求具体化,按费用要素具体列示。
2.费用需求要依据工作量和定额测算,不能按工作量测算的,要具体说明测算依据。
3.教学院系的实习实践费要与教学科研处结合,由教学科研处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综合平衡后确定。
4.设备需求统一报送现代教育技术与设备管理中心,由其汇总平衡后形成学院预算需求。
5.办公家具需求统一报送后勤保障处,由其汇总综合平衡后形成学院预算需求。
各单位书面预算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27日前报送财务资产处,电子版通过办公平台发送至孟祥兴处,联系电话:7396295。
财务资产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全校青年教师公开示范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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