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5年3月办理的职工补充保险即将到期,现将保险退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退保的职工,请于2016年3月16日前将保单交学院工会办公室,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本人签字以及留下手机号(按照管理局工会职工补充保险服务中心规定,年满65岁的职工不再续保)。
二、新入保的职工请将汇款单据(5仟元或1万元或1万5仟元或2万元或2万5仟元或3万元)于2016年3月16日交学院工会办公室。
户名:胜利石油管理局工会职工补充保险服务中心
账号:21042262971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建大厦支行
三、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7396039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纪检审计处(工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申报 2016 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管理局计生办《关于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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