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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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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7日   作者:教学科研处   来源:教学科研处    点击:[]

院属各单位:

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1216/c220863-28956126.html)已发布,现转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社规办字〔20169号)(附件1),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要求,2017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院申报推荐指标为2项。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2.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31日后出生)。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4.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均可从全规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5.我院集中受理申报日期为2017218-20日。各单位请于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报表打印和《申请书》(附件2)(201612月版)、《活页》(附件3)的汇总报送等工作。每位申报者须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word2003文件格式,不包括《活页》)。上报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包括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放在6份申请书的后面,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长尾夹夹好。

2)按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分类汇总后的《申请书》电子版(word文件名称为各申报人姓名)。

3)由申报系统(附件4)导出的申报数据文件夹(dbf文件格式)。

4)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

电子数据发送至教学科研处邮箱(sdghb@sina.com),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石大校区教学科研处205室,联系人:胥宇鲲、张少丹,联系电话:7396212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年12月).doc

3.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4.sbxt2010.rar




                                                          教学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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