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鲁教高函〔2017〕23号)文件的要求,教学科研处现组织开展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希望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名额。每个单位限报2项。
2.申报材料。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1份。联系人信息表不需要填报。作为项目申报支撑的附件材料,只需列出详细目录,不必报送具体纸质材料。
所有材料报送至教学科研处306室。联系人:邵清华,联系电话:7396187。
3.项目评审。教学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推荐3项参加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
4.申报截止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鲁教高函〔2017〕23号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doc
教学科研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