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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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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省厅级、校级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1日   作者:教学科研处   来源:教学科研处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科研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2018年省厅级、校级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7年立项的省厅级、校级科研项目;

2.往年立项及批准延期结项的省厅级、校级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包括研究计划进展情况、经费开支情况、重要事项变更、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开展后续研究工作的方向及措施等。其中,项目经费开支要严格执行立项单位及我校财务管理规定。

三、报送材料

1.省级、厅级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相关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认真填写《中期报告》或《年度进展报告》等,一式3份;预计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者还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注明变更原因,申请延期结题(资料下载见附件:1-5)。

2.校级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石大胜院教发[2015]27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或《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一式3份)。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者须填写《校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或《校级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一式3份),注明变更原因,申请延期结题(资料下载见附件:6)。

3.其它材料

各项目组需同时报送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一式三份(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其中论文、专利等只提交复印件1份。

各单位将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材料审核汇总后,填写《2018年省厅级、校级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汇总表》1份(见附件:7),于11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学科研处,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四、其他事项

1.因故无法完成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撤项报告终止项目研究,经教学科研处审核后报请有关立项单位审批。对于不按规定报送《年度进展报告》等进展情况以及研究进展缓慢、经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严格按照各级项目管理规定,冻结项目经费使用并限期整改,或视情况予以撤项处理。

2.到期需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各类别《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办法》的要求,提前一个月向教学科研处提出申请,教学科研处对结项材料形式审查后,将按照程序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和鉴定工作。

3.相关表格请查阅学校或教学科研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教学科研处205室

电子邮箱:2247878640@qq.com

附件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年度检查资料下载.rar 

附件2: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资料下载.rar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与社科研究项目年度检查资料下载.rar 

附件4: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年度检查资料下载.rar 

附件5: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年度检查资料下载.rar 

附件6: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研项目年度检查资料下载.rar 

附件7:2018年省厅级、校级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汇总表.xls

 

教学科研处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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