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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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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作者:安全保卫处   来源:管理员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教职工、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的假期,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暑假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院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夏季安全特点,现将我院暑假安全保卫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在放假前认真开展所属部位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特别是对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危险品、用电安全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1、检查落实报警器性能情况,确保正常使用。

2、对要害部位需要封闭加固的门窗必须封闭加固。

3、教室、宿舍、办公室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个人贵重物品。

4、应该停止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机停。

5、贵重设备要集中保管,对该封存的要及时入库封存,物防、技防设施不完善的地方禁止存放贵重设备。

6、后勤保障处要对学生宿舍,特别是综合宿舍楼进行电气线路、防盗设施的检查,对外租商铺、饭店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7、假期举办短期培训班的单位,在放假前必须将培训班举办时间、地点、人数等情况上报安全保卫处备案,并认真做好各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

8、暑期学院施工、维修项目比较集中,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到安全保卫处报备,并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施工安全。

二、认真开展暑期学生安全教育

暑期气温较高、降雨集中,为内涝、溺水和交通事故的易发多发期。放假前各教学院系要对教职工、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

1、提醒教职工、学生外出或离校返家要注意交通、财物安全,密切关注灾害预警,及时通知学生做好防范;教育学生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等不安全车辆,确保教职工、学生乘车安全。

2、各教学院系要把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暑期重点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

3、各教学院系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积极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注重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努力维护学院政治稳定。

4、切实做好暑假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对留校学生要求集中居住,后勤保障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对参加实习、社会实践、支教等集体活动的学生,相关责任部门应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确保集体活动安全。

三、严密安全防范,维护校园安全秩序

假期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到安全保卫处专职治安力量和各单位值班员的有机结合,群防群治。在安全保卫处的统一组织下,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参与,共同做好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1、安全保卫处设立中心值班室,实行保卫干部24小时值班,检查各岗位值班情况,随时处理各类突发安全问题。

2、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登记制度和携物出门检查制度,把好进出校门“第一道关口”。

3、加大巡逻力度和巡逻密度,全天24小时对校园进行全方位巡逻检查。

4、重点部位值班看护人员保证24小时值班,未经学院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5、各单位按学院统一要求安排本单位值班工作,并采取不定时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四、假期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到岗,勤于巡视,对检查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登记,并及时报告。

2、设值班点的单位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安排好值班用房和值班物品。

3、交接班时要认真核对物品,并检查治安区域的安全情况。

4、不准无责任能力的人替班。

5、安全保卫处值班人员每天两次对各值班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脱岗和不负责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全保卫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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