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评选首届“东营市杰出社会科学研究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7日   作者:教学科研处   来源:教学科研处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东营市委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东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首届“东营市杰出社会科学研究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

一、总体要求

“东营市杰出社会科学研究专家”评选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通过评选东营市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激励出成果、出人才,促进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评选机构

1、东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对评选工作的领导。

2、东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成立东营市杰出社会科学研究专家评审委员会(简称市评审委),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三、评选对象

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

四、评选数量

首届“东营市杰出社会科学研究专家”限额10名。

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5人。

五、申报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目标任务,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作风、文风端正;

2、在我校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人事关系在东营,且现仍在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获得社会科学类副高以上职称10年以上(含10年);

3、独立出版学术专著2本(含2本)以上,或在社科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含2篇)以上;

4、独立完成或担任第一作者的社科成果获市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或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以上。

六、评审程序及上报材料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教学科研处提交申报材料:《东营市杰出社会科学研究专家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需提供电子版)、代表性成果(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或被党政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1份(原件、复印件均可)、获奖证书1份(原件、复印件均可)、有关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1份;

2、初评推荐:教学科研处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认真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上报最优秀人员,确保评选质量。

七、有关要求

1、报送时间:请申报人于5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学科研处,逾期不受理。

2、《关于评选首届“东营市杰出社会科学研究专家”的通知》、《东营市杰出社会科学研究专家评选暂行规定》、《东营市杰出社会科学研究专家申报评审表》可在东营市社科联网站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dy.skj.gov.cn/

人:胥宇鲲

联系电话:7396212

报送地址:教学科研处205

电子邮箱:2247878640@qq.com

        附件1:东营市杰出社会科学研究专家评选暂行规定.docx

            附件2:东营市杰出社会科学研究专家申报评审表.docx


 

教学科研处

2018年3月27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新馆新气象,创意我主张”——图书馆文化作品征集活动通知

关闭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邮编:257061

E-mail:xxzx@sdipct.edu.cn

鲁ICP备20220115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