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青山,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主要从事法律教学,兼任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党支部书记。
擅长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法律文化等领域的法律事务,2009年被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教师”;2011年被胜利石油管理局授予“优秀教师”;2015被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授予“优秀教师”;2016年被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授予“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被中国共产党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委员会授予“胜利油田2016年度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017年被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
曾兼任东营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共东营市委法律专家、东营市委宣传部“梦想”宣讲团讲员、东营市“中国梦•新时代”百姓宣讲员、东营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垦利区公共法律服务专家、东营区法律专家、东营仲裁委仲裁员、东营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东营市第一中学和东营市第十中学法治副校长。
■代表性课题:
参与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项目1项、山东省教育厅社科研究计划项目2项
1、2010年4月-2011年4月主持完成了胜利学院课题“山东农村地区中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对策研究”。
2、2011年主持申报的“黄河三角洲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获2011年山东省教育厅立项。
3、2013年7月主持申报的“法治教育视野下的胜利学院大学生健全人格培养研究与对策”获胜利学院重点项目立项,已结项。
参加我系承担的教研项目“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教材建设研究”,2009年3月—2011年4月,已结项。已编写出适合独立学院学生使用的法学教材。
5、参加2012年山东省教育厅立项“以法律职业为导向的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 ,已结项。参加2013年学院课题“大学生兼职权益保障研究”
6、2013.6-2014.6指导我系12级学生宋国栋的山东省大学生学术(社会科学类)科研课题“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研究”,已结项。
■代表性论文:
1、2009年5月在《当代经济》2009年第5期发表了“建设新农村应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2、2009年6月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第2期上发表了“谈如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3、在2010年9月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东营市旅游文化的困境与对策”。
4、在2011年3月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第1期发表“农村留守青少年法律意识现状及对策”。
5、在2012年3月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第1期发表“独立学院法理学教学改革刍议”
6、在2012年6月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第2期发表“格尔茨的地方性知识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7、2014年6月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第2期发表“以学生活动为载体的独立学院法学实践模式探讨“
8、2017年6月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第2期“法治教育视野下的独立学院大学生健全人格培养“
■获奖成果:
1、2009.11“提升油城文化推动黄河三角洲旅游”获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2009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2、2012.05“农村留守青少年法律意识现状及对策”获胜利石油管理局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3、2013.05论文“独理立学院法学教学改革刍议”获胜利油田管理局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4、2013.09 “格尔茨的法人类学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获东营市第二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5、2014年10月“东营市旅游文化的困境与对策”在“山东社科论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文化研讨会征文活动”中被评为二等奖。
6、2015年“以学生活动为载体的法学实践模式探讨” 东营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7、2017年10月《东营市地方炼油企业原油物流分析及发展研究》 东营市第二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参编教材:
1、2010年5月参编的全国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基础教材《宪法学》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2、2012年7月参编的《胜利油田油气开发领域法律风险防控指引》由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版。。
3、参加胜利油田法邪教协会,2012年5月参与胜利油田反邪教协会“大学生校园反邪教”知识读本的编写工作。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
邮编:257062
电话:0546-7396273
邮箱:lqs2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