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贞,女,1982年1月生,山东商河人,硕士、副教授。
2003年7月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烟台大学优秀毕业生;2006年7月毕业于烟台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山东省高校优秀毕业生。2006年7月来校任教,2009年7月晋升为讲师、2017年12月晋升为副教授。历任政法系副主任、经济管理与法律系副主任、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2018年3月任教学科研处副处长。现兼任学校第三届教学督导委员会督导员、垦利区法制宣讲团成员。
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理论、方法、实务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主持山东省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研究”、东营市社科课题“东营市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研究”、校级科研重点课题“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县级政策发展研究”(科技扶贫专项课题)。
主持校级教研课题“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胜利学院法学专业校内实习改革与创新研究”、“应用型法学本科案例辅助教材优化研究”、“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教材建设研究”,参加省级教研课题“以法律职业为导向的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2/7)。
主讲“民法学”、“婚姻与继承法学”、“合同法学”等本科课程7门;指导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项目1项;是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在《农业工程》、《社科纵横》等期刊上公开发表了5篇论文,包括:《资源型城市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现状及对策》(科技核心)、《地方应用型高校法学专业实践课程模式研究》、《论食品安全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实习伤害事故责任研究》、《从私法到公法的赔偿转移——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案件审判困境及破解研究》。作为副主编参加教材《简明中国法制史教程》、《婚姻家庭继承法》的编写,作为编者参加教材《民法总则》的撰写,该三本教材均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获批“东营市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东营市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3/5),“东营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优秀奖1项;先后荣获荣获胜利油田管理局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优秀教师、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文明建设先进职工、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文明建设先进职工、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优秀女职工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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